【添加日期:2009-2-26 7:47:10】 【作者或来源: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】
为全面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、国务院近期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,抓好“安全生产年”启动阶段的各项工作,促进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,确保全国“两会”期间自治区生产领域安全稳定,根据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》精神,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从近期开始至3月底,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一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。 此次大检查,条块结合,以条为主,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作用。检查的主要方式是企业自查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自上而下进行检查、自治区派工作组督查和自治区安委会听取各行业检查情况工作汇报。检查的重点行业(领域)是: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消防安全、人员密集公共场所、煤炭、金属非金属矿山、尾矿库、冶金有色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。检查的内容主要有:
⒈贯彻《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》情况,确保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;
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防范情况;
⒊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化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、春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和验收情况。
4.企业从业人员,特别是农民工教育、培训和使用情况。
目前,分别由安监、煤监、公安、交通、国土等部门负责人带队组成的6个自治区督查工作组,已分赴全区12个盟市进行督查 |